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号召,我们将继承和发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推动世界经济发展。2016年10月12日至20日,广东省照明协会组织成员企业与赵玉芳同志率领的广东省政府经贸代表团赴白俄罗斯、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重点考察了白俄罗斯明斯克“中白工业园”,就建立欧洲照明产业基地和展览贸易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合作交流。同时,在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与明斯克、布加勒斯特和贝尔格莱德市政府达成协议,计划从明年起在上述城市举办“国际照明文化节”。
因此,为了更好地宣传和展示“国际照明文化节”的品牌形象,提升国际照明文化节的知名度,从现在开始,广东省照明协会专门向社会征集“标识和口号”的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国际灯光文化节“标识、口号”设计方案。
第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截止投稿。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易于识别,构思新颖,象征性强
2、简单美观,寓意深刻,艺术性强
3.紧跟“国际照明文化节”主题,设计师应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
4.LOGO包括LOGO和中英文字符;标语包括中文和英文。
V.应征人承诺:
1.申请人保证其向协会提交的申请方案是独立完成的,申请人拥有未公开发表和使用的版权。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计划,协会不退回申请计划。
3.提交建议书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签署文件,如《承诺函》、《授权书》和《应征人填报表格》。
4.协会有权利用本次征集活动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方案以及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组织和选择申请标志和标语的设计方案,并可以对提交的方案、信息和资料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造。在进一步设计和修改后,作品的知识产权将会转移给协会。
5.协会有权选择一个或多个申请方案或未能选择最符合国际照明文化节特点的标志和标语设计方案。协会也有权通过结合申请方案中的所有想法来形成最终的设计方案。
6.协会有权从申请方案的选定创意人员中选择设计团队成员。
7.申请人知道,参加本次征集不会给予申请人进行商业宣传和市场开发的权利和机会。
8.申请人有义务对其从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中了解到的国际照明文化节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保密。
9.申请人理解待签署的文件及其条款和条件是协会和国际照明文化节的国际承诺和其他义务的传达和实施。
六.作品提交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都必须是Psd/Cdr/Ai格式的电子文件,并附有Word/PPT/PDF格式的创意设计概念,文件夹按作者姓名和联系信息进行压缩和打包,然后发送到gd_light@163.com。
所有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中所列的承诺和规定。
七.活动评选及奖励
1.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计划,该计划是由协会组织的专家以非公开方式选定的。
2.评选结果将于12月25日后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3.奖励措施: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0项。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500元。设计方案已经选定,没有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将在12月30日的国际照明文化节全球启动仪式上受到表彰。
附件1: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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