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志图形标识征集公告
为提高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形象认知度,规范单位识别体系,提炼中心服务文化,建议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形象识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整合原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土地交易职能而成立的,隶属于市发改委。业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化配置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环境权(排放权、碳排放权、能源使用权)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担保。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提供现场担保、流程见证、信息共享等服务,按照交易流程提供服务担保,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投诉和违法行为。
二、收藏内容
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可以是图形、字母图形或文字图形,形式不限)。
第三,收藏的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的单位和个人。
四.招标要求
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LOGO图形标识应体现中央政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公共资源统一和规范进场交易的主题。设计应简洁、典雅、庄重、美观、深刻、创新,并具有适当的色彩搭配、醒目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具体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体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特征,体现公共资源交易作为连接市场主体的枢纽桥梁的作用,突出“阳光交易”的理念。
(二)体现宝鸡人文特色和文化底蕴,以及鲜明的时代特色。
(三)体现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标准化服务保障理念。
(4)形象标志设计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可扩展性,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造,并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应用,如公共标志、单位标志、字母标志、办公用品和宣传用品等。
(五)申请作品必须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的原创作品。应当与其他驰名商标明确区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申请作品如有侵权纠纷,作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标志设计不得含有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的内容。
V.提交事项
(1)申请的标志作品主要包括两部分:标志设计作品、标志设计创意和概念描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ogo图形标识的设计作品应打印或绘制在A4大小的纸张上,电子版LOGO应在提交书面作品的同时提交到电子邮件地址,文件格式为jpg(附原设计文件)。
(二)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原标志设计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声明。
六.选择和激励措施
作品征集截止后,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盲评。最好的是选中的作品(一件),经过10天无异议的宣传,标志设计师将获得人民币15000元(设计师按规定纳税)。
七.收集时间和提交方法
(1)收集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邮戳时间sh
(2)所有申请的标志作品将不会被拒绝,并要求作者保留自己的论文。评选结果将在宝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公布。结果公布后,未选标志作品的设计者可以独立处理他们的作品。
(3)LOGO图形标志收集使用后,收藏者与标志作品的设计者签订协议,标志的所有权属于收藏者,收藏者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使用和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
(4)提交应被视为标志设计者对上述事项的认可。
(5)收藏家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九.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背景文件:
为便于与会人员了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和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文件编号安排如下,以供参考:国办[2015]63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39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6部委发布发展和改革条例[2017]357号、国办函[2019]41号、条例[2019]
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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