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实施,将9月5日定为“中国慈善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慈善捐赠总额稳步增长,慈善组织发展迅速,社会各界的慈善意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推动慈善工作,现公开征集“中国慈善日”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
一、征集起止日期
从现在到2019年4月16日。
二、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专业设计机构、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报名。
三、作品要求
(1)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中国慈善事业的特点,展示中国慈善事业和现代慈善理念的历史文化内涵。
(二)设计方案应当形式简单、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内容健康、易于传播、富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三)适用性强,可用于文件、文具、宣传用品、媒体宣传等场合和载体。
(4)色彩是无限的,由创意者自由展示,并附有必要的设计说明,其内容旨在解释设计思想、概念和意义。
(五)申请作品应为原创和未发表的作品,设计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关键要素或整体创意。作品中不得出现与创作者相关的信息。
四、提交内容
(1)《中国慈善日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征集申请表》(见附件)。
(二)LOGO的创意设计及其寓意的文字描述。(字数要求在100到500字之间)
(三)完整的原始图片和手稿文件,可用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字体。图案应不小于800800像素,图像分辨率应大于100dpi。
(四)可搭配多种配色方案,方便选择。
五、投稿方式
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投稿邮箱:cssjsbxt@126.com。 咨询电话:(010)58123164。
六、奖励方式
对于最终入选的作品,创作者将获得10000元现金和荣誉证书(奖金税由本人支付)。
七、评选结果
评选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民政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组织专家对最终作品进行评审和确认,并予以公布。
八、知识产权声明
(一)设计作品应当是原创的,未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侵犯他人版权,设计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最终选定的设计作品,经民政部支付报酬后,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使用权和发表权,并有权对该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民政部所有,设计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使用权、出版权以及对该设计作品的修改、组合和应用权。否则,如构成侵权,民政部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4)投稿人应自行保存所提交作品的稿件,不得拒绝稿件。民政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保留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
(5)参与本方案征集活动的投稿人被视为承认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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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lSrNLLHhy73Th5rIv3fx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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