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江苏省东台市,始建于1965年,现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风景区和江苏省旅游胜地。为了提升全面提升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形象,提升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景区的文化内涵,我们现征集来自世界各地的“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标识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苏东台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新华网上海频道和长江三角洲频道
三.收藏内容类别: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标识
口号,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的宣传口号
四.招标要求
收集到的作品将结合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的特色元素,从文化背景、创意设计、色彩运用、标志解读、宣传口号等方面寻找能够代表和反映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内涵的新思路、新创意和新设计。
V.进入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6月30日,迟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六.奖项设置
1、风景旅游标志(LOGO)
一等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标识最终入选作品,并设定一个名额获奖。
奖励为人民币5万元。(不再支付决赛奖金)
入围奖
10位入围者被列入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标志重选作品,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经过评审获得一等奖后,决赛入围奖将不再支付。如果评估不符合一等奖的评估条件,将只授予入围奖)
2.宣传口号
一等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的宣传口号最终选定了作品,并设定了获奖配额。
奖励为人民币5000元。(不再支付决赛奖金)
入围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宣传口号入选作品设十名入围者,奖金为1000元/人。(经过评审获得一等奖后,决赛入围奖将不再支付。如果评估不符合一等奖的评估条件,将只授予入围奖)
七.招标描述
1.从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6月30日,活动开始并收集。根据征集要求,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符合要求的设计作品交由评审组进行初步评审。
2.2018年7月1日至7月5日,评估小组进行了初步评估。从收集到的作品中,评审团选出了每个类别的20部优秀作品,并进入在线投票阶段。
3.从2018年7月6日至7月15日,再次投票。收藏家将开通微信平台,对20部优秀作品进行初评投票;根据投票统计,每个类别的前10名被选为专家选择决赛选手的依据之一。
4.专家评审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邀请相关专家对所选作品进行评估和评分,并为每个类别选出10名入围者和1名一等奖。(如果没有优秀或合格的,将只选择决赛选手)
5.从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5日,一等奖和入围作品最终将被录用并在媒体上公布。宣传结束后,将向获奖作品颁发奖品(详情见奖项设置)和证书,并宣布比赛的最终获胜者。
八.提交说明
(一)LOGO提交说明
1.LOGO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LOGO设计模式和字体需要矢量文件设计;
3.logo设计和创意描述统一垂直排版,排版在A4页以内,上面是logo设计,下面是300字左右的LOGO设计描述和CMYK颜色标注;
4.为每个设计标志提供一个文件。上传的徽标文件的图像分辨率为300dpi(像素/英寸),颜色模式为RGB,最佳为JPG,格式经过压缩并发送至上传。每个文件的大小原则上不应大于2m;
5.设计作品的屏幕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6.logo征集工作的档案名称应以“黄海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LOGO征集参与作品名称或单位名称”的形式表示;
7.
1.为宣传口号收集的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宣传口号应文字简洁,主题突出,富有美感;
3.宣传口号应附有约300字的创造性描述,以解释口号所包含的内涵或意义;
4.为方便英汉对比,欢迎您提供准确的宣传标语的英文翻译;
5.宣传标语作品以A4竖排和word文档形式发送,作者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现在word中,否则作品无效;
6.宣传征集工作的文件名应以“参加征集工作的单位名称或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宣传口号征集的单位名称”的形式表示;
7.收集的作品提交给组委会提交:xinhuanet2018@163.com;
8.提交时,参与者应在邮箱中统一提交:姓名、联系电话和微信/QQ号。
(3)与版权法相关的内容:
作品应保证原创,不得重复使用或发表风景标识和标语,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入围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修改和使用参赛作品。
九.其他注释
1.对于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和入围者,主办单位将通知提交工作承诺书、所申请工作的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和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扫描件。逾期的,视为放弃;
2.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再支付奖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主办单位享有修改和使用相应设计方案的全部权益,作者不得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
3.这次活动有各种各样的收藏品。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提交稿件,避免重复上传或上传失败;
4.如在征集期间有任何疑问或帮助,可直接联系征集组织者;
5.在改选投票阶段,如果发现使用不当行为(如使用投票人、恶意刷票等)。),所有违反规定的异常票均无效;
6.广告标语有重复的,以第一次收到邮件的日期为准;
7.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竞赛的相关规定。如果作品在商业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等民事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侵犯他人(或单位)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获奖作者放弃著作权转让或者授权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的奖励。
9.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10.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本次活动的组织者。
(如需了解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或需要提供景区相关资料,请联系姜先生:13851097561)
http://csj.xinhuanet.com/2018-05/06/c_137158940.htm
上一篇:桓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形象标识设计
下一篇:黄石市姐妹微家市妇联logo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