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指社会服务和管理领域的专业活动,遵循职业道德,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工作标识是社会工作行业形象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工作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增强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认可度,扩大社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决定开展“上海社会工作”主题标识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申请作品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符合上海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形象,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作品可以是单件或系列,可以通过手绘和Photoshop编辑来设计;
3.设计图案具有整体美感、高艺术性和创新性;
4.设计作品应具有一定的生产可行性,并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使用和再创造要求;
5.必须是原创产品,不得伪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6.已参加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加竞赛。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止。
三、奖项设置
1、使用作品奖1项,奖励2000元;
2、设立多个参赛奖项,每个奖项都有精美的纪念品。
四、报送方式
所有申请作品应以电子版本提交,电子版本为矢量图,以JPEG格式存储,并在300字以内书面描述申请作品的创意。电子版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该电子邮件应命名为“标记作者姓名的作品名称”。
提交电子邮件:shsw2004@163.com
五、评审方式
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申请进行评审。是“标明作者姓名的作品的名称”。
提交电子邮件:shsw2004@163.com
六、注意事项
1.提交的设计作品都没有公开发表。所有设计者都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所有者,都有设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涉及剽窃、借用等的侵权行为。由出资人本人承担,与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无关。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所有,该协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设计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设计作品。未经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版或使用。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使用的作品可以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上海社会工作者协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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