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慈溪艺术节将于今年5月至11月举行。为了更好地彰显慈溪的文化特色,提升慈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第11届艺术节组委会(筹)特邀请公众参与此次艺术节的标志和吉祥物设计。
第十届慈溪市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 《见证》蒋亚军摄影
一、征集时间
>从现在起至2018年4月15日。
二、设计要求
(1)艺术节标志
1.内涵:标志创作的主题是“艺术节和人民节”,突出了慈溪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
2.美感:标志色彩鲜艳,简洁美观,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和制作,适用于各种媒体应用。
3.创意:标志设计新颖、创意、生动,富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可被普遍认可。
(2)吉祥物及其名称
1.造型简单,活泼可爱,色彩鲜艳,亲和力强,充分体现了慈溪的地方文化特色。
2.吉祥物的名字必须友好、生动,便于记忆和传播。
第十届慈溪市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 《梦》王玉江摄影
三、征集方式与要求
(a)统一计算机制作。设计图案不小于88厘米,电子图案分辨率不小于800800像素,表示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效果图下方附有约100字的创意概念和设计描述;页面的最后两行标有设计者的姓名、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QQ号码;请用A4纸打印并附上设计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2)设计作品采用JPG格式,文字资料采用WORD格式。根据A4纸规格,提供黑白和彩色效果图2份,电子版1份(统一为VCD光盘)。
(3)上述内容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应同时提交。请将稿件寄至浙江省慈溪市湖山街新城大道北路99号慈溪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文化艺术处。联系人:朱丽君。请注明“第十一届慈溪艺术节标志(吉祥物)申请作品”。所有捐款将不会退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截止日期以收到手稿的日期为准。
第十届慈溪市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 《中外青瓷展》孙凤丽摄
四、奖励、版权及声明
(1)征集到的Logo和吉祥物作品由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提交作品的数量确定入围作品的数量,每件奖500元;从入围作品中,将确定一件作品作为艺术节的标志和吉祥物,奖金为2000元。决赛选手和入选的奖品将不会被重复支付。
(2)入围作品视为委托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者,其他知识产权属于组织者,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使用。除了奖金,没有其他费用将支付给创作者。
(3)特别声明:入选作品必须是原创的,没有参与过类似的征集和使用,不得复制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应由出资人承担。所有投稿人都被视为同意本声明的内容。
联系人:朱丽君
邮箱:595438628@qq.com
邮政编码:315300
电:0574-63893027
第十届慈溪市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 《观灯展》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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