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贵阳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国家示范城市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作内涵,打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专属形象符号,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作的品牌效应和社会认知,扩大创作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现在起,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在我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族团结进步创作标识。特此宣布如下:
首先,收集时间
(1)工程交付时间:从方案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申请作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发送至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电子邮件地址:951664778@qq.com,并注明“贵阳民族团结进步创作标志作品”(作品发送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2)作品征集时间:2020年9月14日,我委将在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作品。
二、招标范围
面向全社会的专业规划设计机构或设计爱好者。
第三,创造性原则
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共筑中国梦”的总体目标,将“贵阳民族团结”的首字母融入标志中,突出贵阳美丽的山川、民族文化和人文精神。遵循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宗旨;突出各民族间交流与交流的传统,体现贵阳各民族和谐共处、互助互爱、和谐发展的时代特征。
四.设计要求
(一)主题清晰,含义恰当,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二)作品应当形式正确、庄重,色彩搭配适当,结构简单明了,符合公众的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有利于清晰的标识,易于识别和记忆,适合宣传和推广。
(三)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造要求,满足各种材料的制作要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长期悬挂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适合印刷和用于开展各种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
V.提交要求
1 .申请人简介(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每个创作者不超过2件作品;提交申请的电子版,并附上300字以内的申请创意文字说明。电子版以RGB颜色和JPEG格式存储,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不小于5米;作者提交的作品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论文自行保管。
六、选拔和奖励方法
贵阳民族团结进步标志此次被征集。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聘请专业人士组成工作组进行作品评选,最终评选出的作品得到了确认和宣传。奖励方式: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项,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金税由获奖者自己支付)。
七.创造宣言
工程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和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作品或创作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发现侵权作品,将被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作品一经通过,其版权和使用权归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有,该委员会有权决定如何对作品进行修改、拼接和组合,最终形成贵阳民族团结进步的标志,并决定如何使用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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