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计 要 求
1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时代感强、美感丰富、设计理念独特、视觉冲击力强,能够体现碾子山景区的生态优势和军事文化,凸显“郝晴碾子山战枪英雄城”的城市风貌,具有人文内涵和纪念意义。
2
本次吉祥物设计征集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具有原始卡通形象或现实(抽象和变形)形象的玩偶和玩偶,也可以是小型雕塑和工具。主题要体现主题,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3
吉祥物设计应形象简单、色彩鲜艳、易于放大和缩小等。
4
设计图纸必须是原创作品,避免抄袭和相似,禁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违反宪法、版权法律法规,避免任何歧义。
征 集 要 求
1
请把手稿用电子邮件发给nzslyj@163.com。邮件主题为“娘子山旅游区吉祥物造型创意设计作品集”。
2
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5月30日(电子邮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3
申请作品的艺术品和实物作品不予退还,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4
景点简介: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访问碾子山,或登录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景点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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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国庆
电:0452—6672929 18686949
邮箱:nzslyj@163.com
评 选 及 奖 励
1
所有申请的作品都不会被拒绝。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2
娘子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将组织人员成立评选委员会,并聘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专业评选。
3
从所有应用作品中选出10件入选作品,每件奖金1000元,从10件入选作品中选出一件最终采用作品,奖金10000元。最终评选结果将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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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作品一经通过,版权归娘子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所有。
有 关 说 明
1
作品必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和相似,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侵犯知识产权。所选作品的材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如果被选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民事责任,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2
设计一经选定,双方签署《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设计及其衍生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碾子山文化、体育、广播、电影和旅游局。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碾子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有权对所选设计进行修改。
3
所有应用的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4
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之前,申请人已完全理解本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愿意接受本公告和本次征集活动其他规则的约束。
5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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