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标志是现代城市文明的象征,是城市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化的浓缩。
为进一步加快东北亚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适应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需要,提升城市声誉,扩大对外影响,经研究决定,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将在国内外公开征集长春市城市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主题
要突出长春城市特色,体现城市形象特色,准确把握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新时期城市精神,体现时代特色和历史传承。
二、工作要求
它应该简洁、明快、生动、形象,具有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同时,工作中应考虑标志和标志文字(中英文)的综合应用,便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和印刷、雕塑、城市纪念品等场合。
第三,奖励方法
1.选择
组建了城市标准评选专家委员会,对应用作品进行了严格的评审,选出了五个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并被公众接受投票。根据公民投票情况,专家委员会选择了两部作品,其中一部作品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经批准后出版使用。
2.报酬
最后确认一件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他入围作品4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所有提交的作品都有纪念奖。
投票方式和细节可在长春市政府网(http://www.changchun.gov.cn)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中国http://www.ccfao.gov.cn英语http://en.changchun.gov.cn)网站上找到
四.应用说明
1.申请作品的所有提交材料应打印在A4纸上,并应简要介绍作品的含义,并应清楚地写下作者的姓名、单位、电话号码和邮寄地址。内容相同的申请作品应按照申请顺序进行选择,申请时间以发送地的邮戳和评审委员会的原始记录为准。
2.每个作者限于两个城市标准的作品,每个作品应注明作者的顺序。组委会仅对第一个签名的作者负责。
3.城市标志的设计不应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选资格,相关责任由出资人承担。
4.捐款将不予退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5.除署名权外,所有入选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修改和授权使用选定的作品。
6.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者,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组织者。
7.收集时间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11月30日(以邮寄地的邮戳为准)。
8.作品的邮寄方式:用A4纸邮寄申请作品的完整草稿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在信封上注明“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长春市人民街2626号)
邮政编码:130041
邮箱:114187825@qq.com2661642582@qq.com
联系人:王
电话号码(传真):0431-88776734
长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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