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经原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成立的福建永安电视台,一直以直观、快捷、丰富的节目记录着永安的快速发展,客观上见证了盐城的快速发展,成为永安重要的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为了进一步提升永安电视台的新品牌和新形象,更好地展示永安电视台的屏幕风格,特向公众征集新标识的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一、征集对象 个人和企事业机构等均可报名参加。二、征集日期 2014年4月9日至5月9日。三、设计要求 1、新台标设计既要充分体现永安独特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城市形象和时代特征,又要体 现电视传媒特点,符合影视视觉效果要求。 2 、新台标可由字母、图案、地名、台名等组成。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便于记忆和识别。 3、新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新台标必须与其他电视台台标明显区别,杜绝抄袭、雷同,避免歧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应征者承担一切责任。 5、新台标必须符合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相关要求。四、作品格式 新台标设计图稿需提交黑白和彩色效果图,纸质图案长宽统一为15cm15cm;电子版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文件格式可采用jpg、psd、cdr,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五、报送要求 1. 应征者应将设计资料、设计稿同时提交,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 2.应征者应注意保存设计稿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须向征集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 3.应征作品必须附上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 4.应征者应在资料中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含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若因资料有误,导致无法联系,视为弃权。 5.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曾发表,未在商标局注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若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相关纠纷,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六、作品权属 1.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 应征作品一经选中,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永安电视台所有,应征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永安电视台保留依法追究应征者法律责任的权利。七、作品投递 请应征者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3173238@qq.com,并将设计图稿邮寄至福建省永安电视台总编室收, 邮件主题及邮寄信封封面请标明“台标征集”(地址:福建省永安市解放北路361号,邮编:366000,咨询电话:0598-5923768)八、奖励办法 永安电视台成立新台标审查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入围作品,最终征集结果将在 《今日永安网》 进行发布。奖项设置: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8000元;入围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永安电视台所有,永安电视台有权对活动方案进行修改。 永安电视台 2014年4月1日http://www.jryaw.com/index.php?m=announcec=indexa=showaid=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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