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陕西每日最新旅游信息
碑林区是古城文化和现代文明精华的集散地,以国内外著名的“碑林”命名。这里有震惊世界的历史遗迹,承载着一个城市的古老和历史;这里有千年书院和著名的寺庙,讲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和兴衰;这里有充满生机的街区和拱门,诠释着城市的特色和节奏;这里有四通八达的现代化商业和便捷交通;在这里,见证一个城市的千年发展与繁荣,期待一个城市的辉煌与梦想;在这里,历史的精华、文化的灵魂和市场的繁荣被整合成一个场景、一条街道和一条小巷.
为提升碑林区旅游形象,全面提升、提升碑林区旅游在全社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碑林区旅游文化内涵,碑林区旅游局正在向全社会征集“碑林区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内容收集碑林区旅游形象LOGO、宣传口号
第二次收款日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
3.征集范围是全国性的,对组织和个人没有限制。
4.招标要求1。带有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的设计作品可以组合或单独提交。作品需要体现“碑林旅游”的特色,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古朴大方、色彩鲜明、艺术感染力强,能够充分体现碑林地区的旅游特色。
2.图像LOGO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和视觉吸引力,公众认知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它适用于各种载体和环境的生产和应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显示。设计作品可应用于图像墙、t恤、礼品袋、小册子等。
3.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具有延展性,适合动画和Flash创作,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和制作。
4.图像LOGO作品以电子稿的形式提交,作品设计图案的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是原始工程文件,如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宣传口号作品和创意文案描述都是word格式的文档。
5.投稿人不得在稿件上做任何能识别投稿人身份的标记。
五、发布平台本公告通过《中国旅游报》(xi晚报)、陕西Xi安北林区旅游网、北林旅游官方微信、北林旅游官方微博等渠道发布。具体活动信息和报名表格可通过官方网站“Xi安北林区旅游网”(http://www.bllyj.gov.cn/)、官方微博“北林游”和官方新浪微博“Xi安北林旅游”查询。
6.提交方法1。请将提交的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并注明“Xi安北林区旅游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
提交电子邮件:qlyj@beilin.gov.cn
电话:029-89625516,029-89625517
联系人:与张拳
2.提交的作品应附有一份500字以内的创意副本描述,并填写活动登记表(详见官方网站)
3.提交的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30日18: 00前提交至碑林区旅游局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
7.评选程序征集结束后,将邀请省、市、区旅游部门的专家和Xi市设计联合会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一批入围作品,最后投票确定一件入选作品作为碑林区旅游形象的LOGO标志和宣传口号。入选作品的作者与碑林区旅游局签署了征集和转让LOGO版权的承诺书。评选结果发布在陕西xi安北林区旅游网、碑林官方微信和森林官方微博上
2.一等奖一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各两个,奖金5000元/名;三等奖各3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10个优秀奖,奖励人民币300元/名;100名决赛选手将被授予荣誉证书。
3.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九特别声明1。作品的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与他人以前获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作品产权归属:获奖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归北林区旅游局所有。北林区旅游局有权修改、使用、许可、公布和展示。
3.作品内容相同,以第一投稿人为准(顺序根据邮件发送时间确定)。
4.所有申请概不退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5.活动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单位对不成功的作品不做任何解释。
6.本活动的参与者被视为同意上述声明的内容。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9717762ve
注:请查看并下载http://www.bllyj.gov.cn/碑林区旅游形象标识及口号征集活动登记表
上一篇:宝清县富硒产品专用标志设计
下一篇:北京国际风筝节logo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