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地区法律宣传办公室主办的“幸运法学博士”网络月度有奖答疑活动,自今年在地区普法教育网(pfjy.sh.xh.cn)推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为使此次活动深入人心,进一步凸显徐汇法律宣传活动的品牌效应,区法律宣传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幸运博士法律”卡通LOGO。通知如下:第一,创建应用程序工作的原则
1.申请作品的风格、形式和体裁不受限制,但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2.应用作品能充分体现活动的内涵:法律元素、医生形象、吉祥元素和徐汇地域特色。
第二,应用作品的设计和创作要求
1.LOGO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图规则、独特的构图和创意、清晰流畅的图案、简洁大方的色彩、恰当的含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以及鲜明的法治元素、象征意义和艺术魅力。
2.它可以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和谐大方地展示,也可以在不同的比例和尺寸下清晰地展示。
三.招标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放。所有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热爱设计或创作的集体和个人都可以参与。
四.申请作品的提交方式
1.申请人的姓名(或机构名称)、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相关的资格证书(包括获奖情况)。
2.一份申请人简介和一份作品创意描述。
3.申请人应提交一份设计作品的电子原稿(光盘)和一份A4彩色打印件。
V.应用工程的注意事项
1.申请工作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申请的作品应该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所以不是公共作品。
3.应用作品或用于创建应用作品的任何材料不得侵犯任何版权、商标权、专有权或第三方的其他权利。
4.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作品和所有其他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选择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将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团,在对入选作品进行认真评审和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评选并公布入选作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方案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延迟交货。
(3)图纸和文字字迹模糊、不完整或粗制滥造。
(4)申请作品明显被专家组抄袭。
七.激励措施
1.最终评定为“幸运博士”卡通LOGO的原创作品将获得5000元的奖励;其他五个入围作品将获得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获奖单位在领奖时必须提供获奖金额的正式发票,获奖个人所得税自理。
八、其他说明
1.申请人发送的相关材料和文件不予退回。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2.申请人提交作品后,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归活动组织者所有(作者有署名权),组织者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3.申请作品必须于2014年10月1日前送达或邮寄至徐汇区法律宣传办公室(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521室),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11月公布。
4.活动组织者:徐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5.联系人:黄家明;电话:64872222*102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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