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普法力度,为新时期保山市法制宣传工作提供新的载体,保山区法制宣传办公室和保山区司法局决定开展“宝山普法宣传卡通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快把这个征集令收起来
查看具体要求
活动名称
保山普法卡通形象、标志、标语集锦。
活动组织
宝山区法律宣传办公室和宝山区司法局。
征集对象
个人和组织可以为整个社会做出贡献。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11月22日—— 12月7日。
评选阶段:12月7日——12月15日。
作品确定及发布:12月下旬。
五、征集要求
创作要求
政治性。作品要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艺术性。作品要原创,较好的使用文字、图形的表达方式、表现手法,生动、直观、形象的体现新时代普法宣传的特点和宝山特色。
传播性。作品要有感染力,喜闻乐见,朗朗上口,便于群众接纳,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
内容要求
卡通形象应配有一个中文名称,该名称应易于发音,易于记忆,没有歧义,并附有相应的文字描述。LOGO应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标语的句型没有限制,可以是一个句子、一组单词或一个对仗句,字数限制在5-20个单词。
形式要求
卡通形象和LOGO以电子稿件的JPEG形式提交,设计稿件的颜色模式必须为RGB。申请人还应提供多视角(包括正面、背面和侧面)、多表情、多形式的卡通形象图。文件规格是国际标准A4或A3尺寸的jpg文件。作者保留了高精度的原始设计图纸(如人工智能、彩色显示、PSD、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并且必须在进入初步列表后提交源文件。宣传标语以文字形式提交。
版权要求
该作品应为申请人的原创作品,不应有剽窃等侵权行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或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作品一经录用,主办单位即与作者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表权和处置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开发和应用。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所涉及的作品涉及版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申请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奖金发放后如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争议的法律和民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参与方式
作品可以以个人、团队和单位的名义提交。同一作者提交的论文数量和获奖数量没有限制。请保留参赛作品的手稿。
参赛作品是在11月22日起接收报送,截至12月7日。制作的
报送渠道:
电子邮件:baoshanfaxuan@163.com;
光盘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西门街100号宝山区司法局,收件人“孙予妹”,邮政编码201900。请在提交邮件的标题或邮寄信封上注明“卡通形象收藏”字样。
请将参赛作品的创意声明附在提交的材料上。
奖项设置
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一等奖1名,区司法局向其支付作品转让费5000元;二等奖2名,区司法局向其支付作品转让费3000元;三等奖3名,区司法局向其支付作品转让费1000元。将设立各类参赛单位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组织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孙予妹和沈璐婷。
电话:56694361
https://mp.weixin.qq.com/s/OKpA9TdI2pGiZ6XF9WMA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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