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石安莱芜”整体品牌形象,使“石安莱芜”成为引领消费、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标志,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石安莱芜”形象标识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1 .征集内容“石安莱芜”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必须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达标志的含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第二,收藏的对象
向公众开放,具有专业设计标准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
第三,收集时间
2014年11月19日-12月19日(以邮寄地点的邮戳时间为准)。
四.招标要求
1.主题明确,寓意深刻,体现了“沙扬莱芜”的鲜明特色和个性特征。
2.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易于理解,易于记忆,易于识别,并可应用于各种形式的宣传。
3.申请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工程提交
1.书面设计草案应采用A4纸,彩色和黑白图案各一份,用电脑或手绘制作。计算机制作应提供JPG或BMP格式的电子文件。图像标志设计尺寸:120毫米120毫米。
2.形象标识应附有创造性的描述,并简要阐述作品的概念、构思和内涵。
3.请注明作者姓名、机构、身份证号码、详细的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4.邮寄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龙潭东街莲花山路莱芜民防大厦607室,由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应急管理科接收,邮编:271199。邮寄信封上标有“莱芜市食品安全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六.奖励方法
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共授予一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2项,奖励人民币5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评选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七.相关声明
1.所有捐款将不会退还。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2.如果申请方案相同,以先收到稿件的为准。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和其他侵权行为,任何侵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3.作品一经采纳,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属于组织者,组织者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和修改作品。4.获奖者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将由贡献者承担。5.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郭传风
电话:0634-607731213563480689电话:lwzfsab @ 163.com QQ:6488316:6488316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1月19日
http://www.laiwunews.cn/html/2014/1119/143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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