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好心肠的茂名”城市品牌,增强全市人民的认同感,形成最大的道德共识,凝聚积极的能量,促进茂名的振兴和发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好心肠的茂名,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茂名市文明办发起了向社会公开征集“好心肠的茂名”LOGO的活动。现将征集规则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和茂名市文明办公开征集“好心的茂名”标志,包括图形、字体、颜色和组合。每项申请应提供三维和平面设计图纸(要求可用于制作三维徽章和印刷媒体宣传)。
二、收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应征作品应以“善”为中心,主题鲜明突出,体现茂名独特的人文、历史、地域特色和时代风格。茂名是仙台的故乡。冼女士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一心”精神影响深远。她被誉为“岭南圣母”,周恩来总理被誉为“中国第一位女英雄”;
晋代道士潘懋明在隋代初就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地名,由此得名茂名。“善良”是茂名的象征性道德品质。申报作品不仅要反映这些“善良”的历史文化底蕴,还要反映茂名周边好人不断涌现而逐渐形成的“善良”文化底蕴,反映茂名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和谐、诚信宽容、自强不息、建设美好茂名的精神风貌。
(2)应征作品应巧妙,表现力精确,富有感染力。在突出茂名地域特色的同时,它应该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元素,并且容易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所理解和认同。
(三)申请作品应当简洁、美观、新颖、有意义,易于公众理解和接受;线条清晰,符号强烈,视觉冲击力强,易于宣传和视觉识别,适合在各种媒体上长期交流。
(4)申请作品应附有LOGO(徽章制造材料)的尺寸、颜色、材质等技术指标的书面说明,以及LOGO的名称、含义、寓意、背景等设计概念。
(5)申请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及良好风俗习惯的要求,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供多套设计方案,但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与其他城市LOGO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
四.工程提交
(1)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应提交《“好心茂名”徽标(LOGO)设计方案》(电子版或光盘)和《“好心茂名”徽标(LOGO)设计方案说明》。
1.《“好心茂名”徽标(LOGO)设计方案》提供图形设计草稿和作品的三维效果图,包括用于编辑和输出的电子源文件、JPG或TIF格式的图形文件、字体和其他可能影响重新编辑、输出质量和风格的文件,并且作品的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好心茂名”徽标(LOGO)设计方案说明》为阐述申请作品的设计理念、概念和含义(不超过500字),每件申请作品必须分别提交三维和平面设计方案的说明。
3.设计者的姓名、个人资料、电话号码和详细的联系地址必须附在申请书上。
(2)提交方式
申请可以亲自提交,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有成五路28号市委大院7号办公楼724室(茂名市文明办接收),电子邮箱:联系人:赖,联系电话:0668-2910585,邮编:525000。
请在邮件主题和t的前面注明“茂名LOGO征集设计师姓名”
设立特别奖3万元;一等奖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共有10个三等奖,每个奖1000元。
七.知识产权
(一)申请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知识产权,如获奖作品、版权和邻接权,都属于本次活动的组织者。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获奖LOGO设计作品,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使用。
(2)投稿人应对侵犯他人版权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组织者造成损失的,投稿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评选结果公布前,申请作品不得重复参与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提交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提交
起草人负责。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览以外的任何商业目的。
八、其他说明
(1)请在所有提交材料中注明投稿人的姓名和身份,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争议由投稿人承担。
(2)请不要重复提交。如果有多个相同的作品,第一个发送者的作品应按时间顺序选择。
(3)参加本次活动不收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参会人员收费,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所有提交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
(5)本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和茂名市文明办,所有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
茂名文明办
2017年4月24日
http://www.mm111.net/2017/0424/324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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