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浙江“最美建设者”动画形象的通知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体系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良好成绩。建设者们用行动诠释了新时代赋予他们的责任和使命,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深刻诠释了“不怕困难,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创新,奉献自我”的精神。
为了更好地在浙江省宣传“最美建设者(集体)”精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将联合组织举办浙江省“最美建设者”动漫形象征集活动,最终通过动员浙江高校的积极参与,确定浙江省“最美建设者”的动漫形象。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二、活动安排
作品收藏:11月1日-11月20日
作品初选:11月21日至11月24日,将公布前三名候选人。
作品最终评价:11月25日,最终获奖者被选中。
作品宣传:11月25日至11月30日,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
第三,奖项设置
有3名决赛选手和1名获胜者。入围作品将获得2000元/人的设计费,入选“浙江省最美建设者”的动画作品将获得8000元的设计费。费用由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提供。
四.进入规则
1.请根据“最美丽的建设者”的形象特征创作卡通形象。这些图像不限于性别,应该是可延展的。请尽可能敞开心扉,让你的作品看起来丰富有趣,不要忘记给助教一个响亮的名字。
2.创作类别和技巧不限,包括但不限于图形、卡通和其他类型。
3.请附上必要的书面作品描述,包括基本信息,如形象名称和性别,以及作品的创作理念或设计说明的简要描述。
4.参与者需要画出品牌形象的三个视图,包括正面、侧面和背面,便于视觉识别和推广、印刷和制作模型、礼品等三维衍生展示。
5.参与的作者应该保留分辨率为300dpi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以便用于印刷制作。
6.比赛结束后,组织者将与获胜者交流,并移交源文件。
7.作品应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完全原创,不得抄袭和抄袭(如使用非原创材料,作者对其材料拥有版权许可)。
8.提交作品的地址(电子邮件):sqhcns@126.com
V.入口说明
1.在提交作品之前,请确保您已经阅读并愿意遵守相关的竞赛规则。对违反竞赛规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2.参赛选手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得商业化或被他人使用,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窃取他人作品,版权不得转让给他人。(如果作品包含材料元素的非原始部分,作者必须拥有使用材料版权的许可。)如在比赛或商业应用中发生版权纠纷,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比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参赛作品参加与本次比赛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活动;
4.为了确保本次比赛的公平和公正,没有第三方LOGO参赛作品中应加入与本次比赛无关的内容;
5.请注意提交的截止日期。不发布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非法、恶搞、假冒、涂写等“职业”作品;
6.请按照比赛规则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7.由于比赛中后期上传的作品数量较大,请合理安排参赛时间,及时提交稿件,避免重复上传
2.活动结束后,获奖作者应注意查看邮件,并根据邮件提示内容配合组织者完成作品的征集、相应版权协议的签署以及奖品的发放。
3.如果参赛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颁奖通知,将被视为放弃奖项,由其他获奖者代替。
七.相关权益
1.主办单位享有重新设计、制作、销售、展示和出版相应设计方案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作者不得再次将该权利授予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作者保留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2.不成功作品的版权仍然属于原作者。主办单位和组织者有权为市场活动展示、报道、宣传和使用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保留其作品的著作权。如果组织者需要为商业目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该作品,则需要获得作者的书面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3.如果主办单位需要进一步改进获奖作品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获奖作者需要协助和配合。
4.活动的组织者和组织者的员工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5.组织者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https://mp.weixin.qq.com/s/-zI3q_ZGrGMaPrB6AqJq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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