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吕雯集团企业形象、宣传口号创意征集大赛
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浦江县委、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本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创新发展平台,旨在壮大我县文化旅游产业,提高我县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集团拥有江南第一景区花仙山、李绅峡、上坡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张苞谷等多处景点。主要从事县内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县内外旅游。为了展示浦江吕雯集团创新、高效、共享、共创的企业文化,公司的企业形象LOGO (LOGO)和宣传口号现已向全社会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采集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0日
2.参与对象设计创意的人(组织或个人的名称不限)可以参与。
3.提交方式:网上提交或来信。
四件作品需要一件
集团公司形象LOGO (logo)
1.作品要有突出的主题和丰富的内容,要有明显的群体形式的属性和特征。他们应该结合群体的特征元素,从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应用、标志诠释等方面入手。寻找最激动人心的新创意、最震撼的新创意和最神奇的新设计,并体现企业的文化内涵。设计草案应附有副本的创造性描述,包括创造性和象征意义。
2.作品应该用彩色图形设计。它有一定的构图规律,独特的构图创意,清晰流畅的图案,简洁大方的色彩,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生产和使用,并能以不同比例清晰展示。
3.有两套电子作品,第一套是TIFF格式或JPGE格式,作品的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组是人工智能格式或电动助力转向格式。
二
宣传主题口号:
文字表达力求准确、精炼、易懂,整体风格大气,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创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核心口号用所有汉字表达,最大字数不超过16个字。口号必须被解释;内容是积极的,充满个性和动力。
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且不是公共作品。构成侵权责任的,出资人应当承担责任。
5.申请作品的提交方式。申请人提交作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和文件(签名、笔迹无效的除外)。
1、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2.所有申请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论文。
3.作者姓名和相关信息不得出现在徽标屏幕上,否则徽标将无效。征集作品的文件名应以“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标识(宣传口号)的形式表达,征集参赛作品或单位的名称”。
6.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一个评估委员会,对所有申请的作品进行评估。评审委员会将在认真审查参加选举方案和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一项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和最终评审。在最终评审中,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件获奖作品作为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标志和宣传口号.七项激励措施:企业形象标识入围奖为:一等奖10000元(含税),二等奖3000元(含税),三等奖2000元(含税);每个奖项一个。
宣传口号入围奖为:一等奖5000元(含税),二等奖2000元(含税),三等奖1000元(含税);每个奖项一个。
为了确保获奖作品的质量,集团公司重新
2.本次征集除获奖作品的署名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浦江吕雯集团公司所有。本集团有权修改和使用所选作品。
3.除了奖金,申请人将不会获得任何费用。申请人或个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4.所有投稿人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组织者的所有规定。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南街溧水村神里峡景区
邮政编码:322200
提交电子邮件:714125600@qq.com
接收提交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5月10日
电话:15157919880
联系人:郑先生
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http://mp.weixin.qq.com/s/HANts6RvGiF8riMCvXdc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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