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上海市金山区依法治区的宣传教育载体,树立金山法治形象,宣传金山法治成果,弘扬法治精神,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山法治形象标识,以生动形象的法治形象宣传金山的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治建设。收藏计划如下:第一,收藏主体
上海市金山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范围
公开征集向公众开放,包括个人、团体、专业设计师和专业设计机构。
三、设计要求
(1)紧跟金山法治主题,既体现了金山法治的内涵、理念、精神和内涵,又充分展示了金山的地域特色、风土人情和文化底蕴(如五岳文化、水乡文化、金山农民画等)。),通用性强,象征意义明确;
(二)标志可以是线条、图形、图像、数字和文字的组合,要求构思新颖、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并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富有良好的视觉印象和亲和力;
(3)标识应具有可扩展性,适用于二维和三维动画、印刷出版、产品制造等用途;
(四)作品的风格不受限制,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与其他标志、符号和图像相似。
第四,提交要求
(1)标志由设计名称、设计图案和设计描述组成,设计描述包含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寓意,不少于300字。请为标志设计草案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草稿文件为jpg格式,精度为300,同时提供矢量图。根据A4纸规格提交高清彩色样品(请不要在样品正面签名)。
(2)提交的文章不会被拒绝。请保留原稿和草稿。
(3)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之前。(以邮政邮戳为准)
(4)投稿时应提交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详细信息。
(5)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华纬二路428号金山区司法局法宣科,邮编:200540(请在信封上注明“法律金山形象标识征文”字样);提交邮件:jsfaxuan@126.com,联系人:曾辉(电话:021-67968120),张志伟(电话:021-67968121)。
五、考核细则
(1)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三名入围者;
(3)入围作品将在相关网站(金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山政法综合管理网、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示。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金山区相关主管部门将结合各方意见,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确定为金山法治形象标识。
(4)最终获奖情况将在相关网站(金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山政法综合管理网和金山区司法局网站)上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5000元(税前);二等奖一份,奖金3000元(税前);三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税前);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七.法律声明
(1)所有提交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所有涉及版权、版权纠纷等的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活动选择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主办单位委托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如何修改和使用作品。
(3)组织者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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