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网络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推动网络法治宣传迈出新的一步,国家普法办公室目前正面向全社会和广大网民征集法治宣传教育的动画图像。
一、活动名称
全国动漫形象征集活动用于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0月10日
三.组织者
国家普法办公室
四.活动平台
“中国浦发”微信公众账号,中国浦发。“中国浦发”官方微博,中国浦发客户端
V.工程要求
(1)作品要求与法治宣传教育主题相适应,图案简单易记,构思新颖,色彩鲜艳,可识别性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多种用途。同一部作品中的卡通人物不超过3个。
(2)以电子原稿的JPEG形式提交,设计原稿的颜色模式必须为RGB,手绘作品应在用相机或手机拍摄清晰图像后发送。作品大小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分辨率为300DPI,大小控制在800KB以下。作者保留了高精度的原始设计图纸(如人工智能、彩色显示、PSD、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并且只需要在输入获奖者名单后发送原始文档;设计草案应附有创造性概念的书面描述,说明作者的姓名、地点、单位和职位。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以Word文档电子版的形式提交,不要求文档格式。
(3)申请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涉及其他作品,应注明材料来源。所有的申请将不会被退回,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论文。
六.参与方式
(a)参与招标。个人或单位可以提交作品。作品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标题中应注明“收集卡通形象”字样。(电子邮箱:zhongguopufa@moj.gov.cn)
征集截止日期是10月10日。各省(区、市)收集本辖区内的作品,初选后提交,可分批提交。鼓励个人和单位尽快提交,以便尽快公布和表决。
(二)参与评议。8月10日至10月10日,主办单位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账户、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公布初选后的申请作品。广大网民可以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账号对申请作品进行投票和评论,主办方将把投票和评论作为颁奖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办法
(1)10月10日后,主办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参照网上投票,邀请相关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奖。
(2)一等奖作品将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账户上播放一周,广泛征集网民投票、意见和建议。参照网民投票情况,确定一部作品作为普法形象代言的基础作品,由组织者和作者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确定为全国普法形象代言的获奖作品。版权将由国家普法办公室独家享有,作者不再享有版权。
八、奖项设置
(1)从收集的作品中评选出5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和几个优秀奖,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根据组织情况,选择优秀组织奖并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2)本次征集活动设立了300个“中国普法”微信公众账户优秀评论奖,奖金为50元手机账单。
http://www.law-tv.cn/a/meirizixun/2015/0731/4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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