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是中国著名的侨乡、建筑之乡、民间艺术之乡和瞭望塔之乡,是中国优秀的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也是广东省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村。为了更好地塑造开平城市形象,彰显开平特色,彰显开平侨乡文化魅力,科学系统地宣传和提升开平旅游城市形象,打造开平旅游城市形象品牌,开平市旅游局和开平市旅游行业协会开展了旅游城市形象标识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开平旅游城市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和标准组合)。
二、申请资格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拥有专业设计标准的个人和机构都可以参与。除了参与本次征集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委的专家。
第三,收集时间
从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申请作品以特快专递方式投递的,以当日邮戳为准。截止日期后,已交付的作品不能申请。)。
第四,收藏作品的要求
1.主题清晰深刻,符合开平市作为优秀旅游城市的定位,体现了开平市作为休闲名城、广东省旅游强市、和谐幸福侨乡的城市发展目标。
2.突出开平特色元素可以准确表达城市个性,展示独特的碉楼资源和自然地理优势,彰显海外华人文化的独特魅力。
3.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容易被不同地区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认可。
4.美观大方,形式简单,内涵丰富,视觉效果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5.适用性强。它可用于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媒体和不同领域,可作为城市景观装饰,制作旅游纪念品或礼品等。
6.包括开平旅游城市形象标识(以下简称“旅游城市标识”)在内的绘画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以由一幅作品表现,也可以由多幅不同颜色的作品组成。
7.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申请作品如有侵权纠纷,作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8.申请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公共秩序和中国社会良好习俗的要求。
V.申请文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四份文件:《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包括电子光盘)和《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任何缺失或不符合此规则的文档都没有资格参与评估。相关信息可从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kptour.com/)下载。
1、《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申请人在《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应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提交的申请作品无效。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出现在设计方案中,违者将被取消资格。
2、《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
申请人必须签署《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许多人创作作品,创作者一起签署承诺。如果申请人是机构,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3.《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包括电子光盘)
应用工程的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采用A4格式,白色背景,设计尺寸为33,360,120 mm 120 mm,表示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纸。作品不仅限于平面设计草图,还可以附带三维造型。申请人应同时提供电子文件输出,分
申请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或亲自递交。请自行密封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并在包装表面注明“开平旅游城形象标识集”。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步区华凯路24-25号开平旅游局(邮编:529300)
联系人:梁源
电话:0750-2229177
以上是本次征集活动指定的唯一提交地址,其他所有地址均无效。主办单位对因延误、遗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盗窃等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申请作品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审查过程
1.资格考试。主办单位将对所有申请的作品进行统一归档和编号,并集中开封。
2.对作品的初步评价。2015年1月中旬,专家评审小组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初步评估,并选出10个入围作品。
3.公众咨询。从2015年1月下旬到2月,10名决赛选手将在活动的官方网站上展示,并由公众投票。
4.专家重新评估。2015年3月,专家评审组以公众投票结果作为参考意见,对10名入围者进行了重新评审,推荐了一件作品作为开平旅游城形象标识。任命的法官指示拟议作品的作者进一步修改和改进设计。
5.最终审批。2015年3月底,组织者对开平旅游城市形象进行了评审和定稿。
为使评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邀请开平公证处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八、激励措施
10件入围作品的每位设计师将获得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主办单位将对最终确定为开平旅游城市形象的入围设计师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项可重复计算,获奖者将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颁发证书。
九.工程处置
所有申请作品的方案将不会被退回。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
X.知识产权
1.提交相同作品的,以第一投稿人为准(以张贴当地邮戳的顺序为准)。
2.申请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作品,除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申请作品如有侵权纠纷,作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申请作品的版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开平市旅游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的相关协议为准。从奖金支付之日起,所有入围作品将由组织者享有版权。入围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作品的所有平面、三维或电子载体的所有权利)属于组织者。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任何形式成为“旅游城市标志”的设计及其作品。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属于主办单位的“旅游标志”的设计和作品,须经主办单位同意方可使用。
XI。其他解释
1.组织者对开平旅游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拥有最终决定权。
2.主办单位对本公告及其附件和补充文件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开平市旅游局和开平市旅游行业协会
2014年9月15日
附件表格点击下载
http://www.kptour.com/bencandy.php?fid-100-id-1713-pag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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