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征集公告
正在建设中的成都影视硅谷位于成都市皮都区团结府河源。该项目依托四川传媒大学的优势。通过校企合作,我们将建设西部地区最大的影视拍摄及后期制作基地、凤凰电影之都、国家超高清视听发展基地、中国西部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协同创新发展基地、电影科技R&D基地、影视特效后期制作基地、影视拍摄基地(数字虚拟演播室社区)、影视传媒人才培养基地、3D动画制作基地。 虚拟现实(VR-AR-MR)技术及应用推广基地、国际影视化妆特效制作基地、文化创意数字产业基地、影视传媒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影视技术支撑平台、影视动画观光娱乐及科普基地、国家动漫创意(成都)R&D中心、会展综合服务中心、影视动画内容运营及交易平台等。 该项目致力于打造于建成国际知名、中国一流的影视硅谷,打造西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影视媒体和文化创意产业城,打造国内最大的影视动画和新媒体数字内容生产基地,打造国内领先的电影技术和虚拟现实(VR/AR)设备研究基地,打造国内一流的互动数字娱乐体验和科普基地及文化旅游度假区。经过研究,决定向全校师生和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成都影视硅谷”的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成都影视硅谷动画视频
01
征集对象
四川传媒大学全体师生和校友欢迎各界人士参与。
02
征集时间
从现在起至2018年3月15日。
03
作品要求
1.主题清晰、寓意深刻:成都影视硅谷标志(包括标志图案和文字)作为该地区的主题形象符号,应构思巧妙、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有利于提升“成都影视硅谷”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影视传媒科教产业氛围。
2.设计新颖,艺术表现力强,易于传播:图案简洁凝练,色彩鲜艳,品味高雅美观。作品应实用,具有强烈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达效果,便于印刷各种衍生产品,适用于导向系统、专题网站、平面广告、出版物、纪念品、设施设备、精神堡垒、主题雕塑、卡片等有利于传播和应用的场合。
3.标志必须是原创的,独特的,不与其他模式相同。如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
04
征集要求
(1)格式标准:LOGO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稿(A4规格)和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JPG TIF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带有设计概念描述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2)提交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作品的电子版作为附件发送到电子邮件地址:252057379@qq.com。请将邮件主题填写为“成都影视硅谷标志征集”。
2.现场提交:请将申请的纸质和电子版发送至四川传媒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014室)。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8-87953200。(提交稿件时,请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其他个人信息。(
05
评奖及应用
1.学校将组织专家选择收集的LOGO设计作品;经过评选,入围LOGO设计
3.学校将使用最终选定的LOGO设计作品(或适当修改和改进)作为成都影视硅谷的LOGO,该LOGO将正式公开发布。
06
其他说明
1.申请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2.申请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其他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文本,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3.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四川传媒大学和“成都影视硅谷”所有,学校和公园完全独立使用。
4.参与征集的人员被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条款的规定。
5.无论提交的作品是否被选中,都不会被退回。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川传媒大学成都影视硅谷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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