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国征集2017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标志的公告
今年第11届中国长春夏季节期间,我市将在中国长春举办2017东北亚旅游文化周。这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和避暑旅游产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东北亚各国旅游文化交流,实现游客交流,加快建设东北亚旅游名城的重要举措。活动包括东北亚国家旅游推广、民族风情表演、旅游摄影展、国际定位比赛、美国美食品尝、旅游纪念品展览等。
为了加强2017东北亚文化旅游周的宣传和品牌建设,扩大2017东北亚旅游文化周在中国长春的知名度,增强公民参与度,现公开征集“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的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标志
二、收集时间
从现在到6月15日(以作品寄出地的邮戳为准)。
第三,收藏的对象
所有具有设计能力的团队和个人。
四.招标要求
1.工作主题应准确把握长春旅游文化的内涵,体现东北亚旅游的地域特色,充分展示东北亚旅游一体化的核心精髓。
2.作品应简洁、明快、生动、形象,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作品征集并不体现文字,而是通过图案来表达东北亚旅游文化周的元素。
3.作品应适用于网站、微信、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礼品袋、徽章、请柬、工作服等载体,以利于深化设计和推广。
V.选择方法
1.初选。成立了一个专家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作品进行第一轮初选,并选出了6名入围者。
2.再检查一遍。六个入围作品将在媒体上公布,市民将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将选出三个入围作品。
3.最终选举。由专家评选委员会最终选出三名入围者,并确定一名入围者,经批准后公布使用。
六.诱因
该活动将获得一等奖,奖金为5000元;二等奖2项,奖金2000元;三等奖,1000元。(以上一、二、三等奖均为税前)
七.版权描述
1.设计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未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保证其未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发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设计师保证不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如发生上述侵权行为,设计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如果作品被选中(指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设计者应提供上述设计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用于修改、改进和印刷的各种矢量图形和字体的源文件。
3.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选定作品、版权和派生权利都属于组织者,组织者有权修改和授权使用选定作品。设计人不得将设计作品用于其他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使用权、发表权以及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作品的权利),否则将构成侵权。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使用的作品可以自行处理。
5.参与本设计任务的人员被视为同意上述所有陈述。
八.提交说明
1.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图纸的彩色版和黑白版。作品不仅限于平面设计图纸,还可以附带三维造型。
2.所有作品均符合A4规格,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3.附在作品上的创意设计文字描述(200多字)表达了作品的构思、理念和象征意义。
6.方案设计人员将应用的设计方案邮寄至长春市旅游局(邮件或快递信封上注明“设计方案提交”),并将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提交邮箱(邮件标题上注明“设计方案提交”)。
邮寄地址:长春市旅游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3066号)
邮政编码:130022
邮箱:shy 0811 @ Sina.com
关联人:孙宏宇
电话:0431-88775682
7.申请人无需支付任何注册费或参与费。
8.长春市旅游局是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者,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组织者。
附件:
1.活动申请表。
2.活动承诺书。
长春旅游局
2017年6月6日
http://www.ccta.gov.cn/zwgk/tzgg/20170606/2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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