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9日起,苏州市文化广播电影旅游局公开征集LOGO,最高奖2万元正等着你。
市文化广播电影旅游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对于增强和凸显文化自信,协调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谱写我市文化广播电视建设和旅游发展的新篇章,宣传和展示苏州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面孔,市文化旅游局决定举办此次活动。该活动将获得2万元的特别奖;共有10个优秀奖,每个奖1000元。个人所得税从市文化旅游局发放奖金时开始扣除。应用作品应紧紧围绕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体现苏州文化与旅游的地域特色和形象、苏州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内涵以及新时期的苏州精神;充分体现苏州文化旅游的广泛性和重大意义;它充分展示了苏州丰富的文化遗产、独特的人文精神、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向上的时代精神,符合苏州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方向。标志图案必须清晰大方,内涵丰富,主题鲜明,构图新颖,创意独特,造型简单,色彩鲜明,认可度和认可度高,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很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苏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宣传,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和包容性,适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资料、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等各种载体和环境的制作和应用。
“申请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没有参加过任何活动,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申请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最终设计工作必须与文光旅游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必须在4月27日18: 00前将电子设计手稿和作者简介发送至2387607781@qq.com电子邮件,并提交纸质作品以供选择和存档。征集公告可在苏州文化广播电影旅游局(http://www.wgj.suzhou.gov.cn/wz)和重力广播APP的官方网站上找到。(苏宝荣媒体记者蒋/照片)
附: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形象视觉标识(logo)征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