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邹平营商环境辨识度和影响力,现向社会各界征集邹平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一)邹平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品牌名称要求主旨突出、特色鲜明、言简意赅、易读易记,长度不超过8个字。作品既要从邹平人文历史、地域文化、精神底蕴等角度考虑,直观反映城市特色元素,又能从办事效率、便利度、企业群众获得感、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体现邹平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品牌名称如由“邹”或“邹平”的谐音字组合而成更佳。
(二)邹平营商环境形象标识。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线条简练、色彩明快,做到寓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不易和其它标志相混淆(创意方案以计算机制图为佳,也可用手工绘制)。
(三)作品设计理念说明。阐述所提营商环境品牌和形象标识表达的内涵释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二、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专家学者,以及关心邹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电子邮件投稿以发出时间为准,邮寄投稿以发出邮戳时间或快递公司揽收时间为准。
四、投稿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者须注明真实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1.邮件主题、文件名为“邹平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2.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二路567号,邹平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邮编256200。信封注明“邹平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征集”。
五、评选和奖励
在征集日期截止后,召集营商环境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从中确定5件入围作品,报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择优选取1件作品作为邹平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
最终选定的作品奖励3000元,其他入围作品奖励500元(以上奖金均含税)。最终评选结果将在邹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属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2.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稿底。
3.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质量为上的原则,对征集到作品实施严格评审,主办方有权根据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作出最终选定作品空缺的决定。
4.凡向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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