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展示沅江城市形象,体现沅江旅游内涵,提升沅江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打响“洞庭名郡水城沅江”城市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沅江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IP形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旅游形象标识(logo)
要求结合体现地方特色元素和文旅资源特点,简明大气,特色鲜明,寓意深刻,富有创意。
旅游IP形象
要求契合当地人文气质,内涵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亲切活泼,富有时代感。
二、作品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标识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应征标识(logo)和IP形象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
2.作品后应附有说明(500字以内),阐释创意理念、主要内涵等。
3.符合主题,充分展示沅江特色和城市精神风貌。
4.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5.易于识别,具有形象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场地设备、服装等。
6.来稿需提交JPG格式和源格式文件。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四、奖项设置
1.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2.旅游IP形象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五、其他说明
1.作品一经获奖,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征集单位享有对logo、IP形象进行再修改、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
2.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3.应征者可自行查阅沅江旅游资源相关资料或书籍获取创作背景。
4.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即视同同意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同时一并提交《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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