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资中县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示资中文化内涵,提高资中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资中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共资中县委
资中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资中县委宣传部资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应征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发送,送达时间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能够体现资中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底蕴和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特点,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内容健康,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3.应征作品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并附200-400字数的设计文字说明(内容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等设计稿;LOGO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7.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M,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五、投稿方式
1.应征者下载填写“资中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
2.作品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注明“资中形象标识”字样。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奖项设置
1.设入围奖10名(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最终确定为资中县城市形象标识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七、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应征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分为专家评审、公众投票、审定三个阶段。
1.专家评审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10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奖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将入围作品在弘资中对外发布,并在弘资中APP和弘资中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窗口,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审定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在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审定,提出建议名单,报县相关会议确定资中县城市形象标识。
八、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收到作品时间先后为序)。
4.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资中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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